仿佛听到了那时而如钟,时而抒情如蜜的朗诵。
《利未纪》还有关于“许愿的条例”,他通过神的命令,凡“人还特许的愿,被许的人要按你所估的价值归还耶和华”,这个价值的估定大概是以劳动力强弱为标准的,壮丁价高,妇女、老人、小孩相应价低,最多可估定为五十舍客勒(shekels),最少仅三舍客勒银币。若许的是牲畜、房屋,都由祭司估定价格――“祭司怎样估定,就要以怎样为是”,倘要赎回,便要在所估价格上再加五分之一。当然这些都归祭司所有,因为是献给耶和华的供物。至于所许的地产,要赎回同样要在所估价值上外加五分之一,但如果不赎回或卖给了别人,到了僖年时祭司就有权收归己有。 另外,还有一条强制性的赋税法令来保障利未家族的特殊利益。他们通过耶和华的“诫命”规定,“地上所有的,无论是地上的种子是树上的果子,十分之一是耶和华的,是归给耶和华为圣的。人若要赎这十分之一的什么物,就要加上五分之一。凡牛群羊群中,一切从杖下经过的,每第十只要归给耶和华为圣。不可问是好是坏,也不可更换,若定要更换,所更换的与本来的牲畜都要成为圣,不可赎回。”(利,27:30 ―33)这是后来基督教教会什一税的渊源和圣典依据。因为这些都是经书宣称的“耶和华在西奈山为以色列人所吩咐摩
作者简介:徐国宏(1966―),男,河北邢台人,本科,1988年毕业于河北机电学院(现河北科技大学),测绘工程师,研究方向:测绘方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