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,在线音乐市场颇为“动荡”。3月6日,网易云音乐与阿里音乐达成了音乐版权相互转授的协议。网易云音乐将天娱、丰华、华研国际等音乐版权转授给阿里音乐,阿里音乐则将S.M.、滚石等音乐版权转授给网易云音乐。
在2月9日,腾讯音乐与网易云音乐就网络音乐版权合作事宜达成一致,两家互相授权的音乐作品高达各自独家音乐作品数量的99%以上,并将进行长期的版权合作,也向其他在线音乐平台开放音乐作品授权。
而在去年9月12日,腾讯音乐与阿里音乐宣布达成版权转授合作。腾讯音乐将其独家代理的索尼、华纳、环球等优质音乐资源转授给阿里音乐,阿里音乐也将其独家代理的滚石、寰亚等音乐版权转授给腾讯音乐。
如此一来,三家音乐巨头之间都相互达成了版权转授的约定,三巨头联手平分了在线音乐行业90%的市场份额。版权转授的决定更是会给用户、厂商和行业带去巨大的变化。
一、音乐平台版权互授成常态,优势互补市场渐趋规范
近年来,版权之争的战火蔓延到音乐、小说、影视剧等许多领域。尤其是在线音乐平台之间,正版盗版之争,版权归属之争,都是可以引起“厮杀”的导火线。毕竟互联网市场竞争初期,野蛮圈地和烧钱是必经之阶段,因此各大在线音乐平台之间产生“恩怨”也属必然。
然而随着行业的发展,在线音乐市场走向规范化,逐渐向互联网的本质靠拢。早期圈地的巨头们多数手握“独家版权”的形态已然无法满足用户与市场的需求。说起“独家版权”的现象,在开放的互联网时代其实应该算是一种倒退。这种不合理不仅止于音乐领域,在视频、小说等内容领域也同样频繁出现。
不论是对于内容方还是平台方,“独家版权”都是不符合市场进化的现象,甚至可以说是一种狭隘的商业行为。诚然,获得独家版权的平台在短期内能够获得巨大的流量,也能给内容方带去大笔的版权收入。但从长远来看,此种现象不利于内容的传播,更会极大损伤用户体验,无益于行业的长足发展。
在市场的逐步完善和激烈的竞争中,音乐平台也意识到了这种不正常的竞争不应该是常态,因为最终的结果是耗损内力两败俱伤,因此合作的苗头开始显现。
实际上,早在年10月,网易云和QQ音乐就有过合作。当时合作的主要内容是QQ音乐向网易云音乐转授音乐版权万首。在今天来看,当时达成合作的主要原因是AppleMusic即将进入中国市场,会使中国的在线音乐平台流失部分有消费能力的用户。
这对中国在线音乐巨头来说自然会产生“鲶鱼效应”,使其寻求有效的“对抗”策略,放下“恩怨”一致对外,无疑是明智的选择。
不过,这样的合作并不像某些新闻通稿里所提及的“双赢”,而是更倾向于“战略妥协”。毕竟音乐市场份额有限,想要获取更多利益无可厚非,但谁也没有能力独吞“蛋糕”。腾讯有版权,但用户忠诚度不够,网易则恰好相反,于是相互妥协成了一种折中之策。
从本质来看,双方的合作是由于当年7月国家版权局发布了《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的通知》,禁止在线音乐服务商传播未经授权的音乐作品,并且责令各服务商在31日前将未经授权的音乐作品全部下线。
政策的紧缩令在线音乐平台失去了“打擦边球”的生存方式,于是获得版权成为了平台继续存活的基础,而平台之间各做让步是巩固基础的最佳方式。
年~年可被看作是在线音乐市场的发展期,厮杀模式逐渐边缘化,相互妥协授权逐渐成为这一时期的主流,而QQ音乐和网易云音乐在年的合作可看作是这一时期的开端。
正版内容是道德和法律的底线,如今更是成为了各大音乐平台的核心竞争力。近年来,在线音乐平台的格局趋向版权集中化,更多的优质资源向腾讯、阿里等巨头集中,这对于网易云音乐而言是个“危机信号”。
虽然网易云近年来通过新颖的用户评论等模式“收获”了大量忠诚用户,然而说到底,模式还是可以被模仿和复制的,版权才是真正的需求。如果一款在线音乐平台的曲库不够丰富,而仅依赖社区氛围,在内容上就难免受到限制。一旦用户无法听到自己想听的内容,那么用户的流失则可以预见。
近期3家音乐巨头频频合作,其实从某种程度上预示了行业未来的趋势。此前,腾讯、阿里等平台手中有许多独家资源,但大家都迟迟不去分发。而在政策的推动和市场的发展趋势之下,分发、共享、互相授权是必然要走的道路。
对于网易云而言,此类合作缓解了版权缺失的危机。通过版权互授的形式,网易云可以从其他巨头处获得更多正版资源,正好弥补了自身的不足,在未来能够吸引到更多的用户。
由此推断,在音乐市场的发展期,跑马圈地的做法将逐渐边缘化,版权互授会逐渐成为常态,音乐市场也会逐步走向规范。对用户而言,这种转变也能带去更为优质的体验。
二、开放版权使用户体验提升,在线音乐市场或发生颠覆性转变
对用户而言,在线音乐平台争夺“独家授权”并不是好事。因为独家版权的存在,许多用户必须要在手机上装多个音乐应用。用户在听不同歌手的歌曲时,必须去不同平台查找,既占内存又影响体验。现下,版权开放成为主流趋势,用户也不必安装不同的应用了,并且能够获得更多来自正版资源的优质体验。
音乐资源的流通,意味着利润的增加。当歌曲在用户间流通之时,也代表版权商的产品与音乐人在用户中流通。因此,音乐流通实质上是商业价值最大化的外在体现。
几大巨头相互授权,实际上是打破了行业中的某些壁垒,趋向于互联互通的状态,这种状态也恰好符合当今互联网行业所提倡的发展趋势。版权不再是制衡在线音乐平台发展的因素,意味着行业发展趋于良性。对于打击盗版、推动正版也有一定的引导作用。
从市场格局来看,强强联合的结果是更强。巨头之间可采用交换方式获得彼此的授权,但由此也形成了对市场的挤压和新的壁垒。在线音乐平台发展处于初期之时,格局尚未形成,运营成本低廉,用户容易获得,对于二三梯队的音乐平台而言是发展的最佳时机。而今在线音乐市场进入新的发展期,市场的挤压给它们留下的空间更为狭窄,二三梯队的在线音乐平台生存状况可能更加艰难。
在以往在线音乐版权不规范的大背景之下,音乐人、制作人及唱片公司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。侵权成为常态,抗争也倍显无力。
而开放授权,实际上明确了对版权价值的认可与保护。独家授权往往给互联网巨头提供垄断的环境,但开放授权则能让优秀的作品更加广为流传,从而提升音乐人和制作人的知名度,保证其正当利益的获得,并提升唱片公司的收益。
在线音乐市场的发展乃至任何一个行业中,都需要博弈与妥协两种状态。而行业的健康发展,则需要在二者之间寻找平衡。在线音乐市场进入版权互授合作阶段之后,版权就不再是主要的争夺点了。
那么下一阶段,曲库数量相当,音乐平台竞争的点将回归产品和用户体验,也就是商业本质的竞争。这对整个行业而言是颠覆性的转变,用户体验大幅提升,优质音乐流通范围更广普及至大众市场,音乐人、制作人也能获得更多收益,于任何一方而言都是利大于弊,最终促进整个行业向良性方向发展。